大连申报2023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条件、时间及资助标准
2022-10-28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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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项目申报指南(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旅顺口区、金州区、普兰店区、长海县、瓦房店市、庄河市),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,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、程序总结如下,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。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咨询:
一、申报方式
通过“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”进行申报,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“项目申报”模块,点击“新增项目”菜单,在“计划类别”中选择“技术创新引导专项(基金)—公益基金—软科学研究计划(A类、B类)或软科学研究计划(C类)”。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、项目评审的依据。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
二、申报时间
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:00至2022年11月7日17:00,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。
三、有关要求
项目须符合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项目申报指南,有关要求如下:
(一)关于注册账号。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(单位管理功能)、二级用户(项目申报功能)账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,后续项目管理、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。
(二)关于申报单位。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等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条件,运行管理规范。
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,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。
(三)关于实施周期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,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,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。
(四)关于经费申请。A类、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,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。C类项目按照《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〈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辽财教〔2022〕142号)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,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。
(五)关于初审职责。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加强审核把关,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等方面负责。项目实行限项推荐,原则上市推荐申报不超过5项。
四、补助标准
1.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(软科学研究计划)项目执行期为12个月。项目执行中期将对智库专家研究项目(A类)、科技创新专题项目(B类)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促,对软科学一般项目(C类)进行书面调研督促。
2.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,其中智库专家研究项目(A类)财政资金资助部分可按最高10万元提出预算申请,科技创新专题项目(B类)可按最高8万元提出预算申请。软科学一般项目(C类)拟按最高5万元资助,实行经费包干制。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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